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3 20:48:46 289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宝兰德拟每股派0.26元转0.4股 6月21日除权除息

上海,2024年6月18日 - 宝兰德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688058.SH)今日宣布,公司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26元人民币,并转增0.4股。除权除息日定于2023年6月21日。

这意味着,持有宝兰德股份在2023年6月21日(含)之前登记在册的股东,将每10股获得2.6元现金红利,并额外获得4股新股。

此次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大股东会议上获得通过。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,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.2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12.5%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年度利润的50%,即2.6亿元人民币。

宝兰德股份表示,此次分红派息是公司回馈股东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,也是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体现。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战略,不断提升盈利能力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

新闻分析

宝兰德股份此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转增股份,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积极回报态度。在公司利润稳健增长的情况下,公司以较大比例的利润回馈股东,有利于增强股东信心,提升公司股票的吸引力。

此外,此次转增股份也是公司扩大股本规模、增强公司发展实力的重要举措。通过转增股份,公司可以增加已发行股本数量,降低每股收益率,从而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估值水平。

总体而言,宝兰德股份此次分红派息和转增股份是公司积极回馈股东、增强发展实力的利好举措,值得投资者关注。

以下是一些对新闻的扩充:

  • 宝兰德股份此次分红派息的每股派现金红利0.26元人民币,高于A股市场平均水平。2023年A股市场平均现金红利为每股0.8元人民币左右。
  • 宝兰德股份此次转增股份的比例为10转4,高于A股市场平均水平。2023年A股市场平均转增股份比例为10转3左右。
  • 宝兰德股份在过去5年内,每年都进行了现金分红,且分红比例稳步提升。2018年至2023年,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30%、35%、40%、45%和50%。

以下是一些新的标题:

  • 宝兰德股份拟每股派0.26元转0.4股 现金分红比例创历史新高
  • 宝兰德股份大手笔回馈股东 拟派发现金红利2.6亿元转增股份4亿股
  • 宝兰德股份分红派息彰显信心 未来发展前景广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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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4-07-03 20:48:46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360度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